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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 长安银行被罚4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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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7-31 07:44: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7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长安银行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处以400万元罚款。同时,时任长安银行网络金融部总经理胡某平、时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荆某莹对此负有责任,均被罚款8万元。中国人民银行陕西省分行于2025年7月25日对其作出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分别为“陕银罚决字〔2025〕14号”“陕银罚决字〔2025〕15号”“陕银罚决字〔2025〕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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