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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惩处利用在校学生实施帮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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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7-29 22:3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提出要从严惩处利用在校学生实施帮信犯罪的行为。具体内容如下:明确从严惩处情形:《意见》指出,对于组织、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实施犯罪的,要依法从严惩处。同时,对于组织或者长期从事收购、贩卖他人银行账户等非法活动的,跨境非法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帮助的,利用“深度合成”等人工智能技术实施犯罪的等另外7种情形,同样依法从严惩处。强调综合认定“明知”:认定帮信罪的一个前提是“明知”,很多“帮凶”到案后,常以“不知情”为借口企图逃避法律责任。《意见》规定,应当根据行为人提供帮助的时间、方式、次数等情况,结合行为人的认知能力、职业身份等综合认定其是否“明知”。还列举了3类“足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包括非法提供批量账号等相关设备软件、因涉诈等异常情形被采取限制服务等措施后仍实施有关行为、事先准备应对调查的话术口径等。调整“情节严重”认定标准:《意见》将原规定的出售、出租本人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并达到相应流水金额的“情节严重”标准,明确为出售、出租本人三个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并达到相应流水金额的“情节严重”标准。同时,针对当前涉电话卡违法犯罪活动高发的新情况,将原规定的收购、出售、出租他人电话卡20张以上属于“情节严重”情形,调整为不再区分他人、本人,只要收购、出售、出租电话卡20张以上,即认定属于“情节严重”情形,进一步严密刑事法网。此外,对于在校学生本人实施帮信犯罪的,《意见》提出依法从宽处罚的总体要求,规定犯罪情节轻微的,一般应当不起诉或者免于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依法不作为犯罪处理,但要做好行刑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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