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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并编制了《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对养老服务设施布局、选址和规划标准作出了相关规定。具体内容如下:布局规划总体要求: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要重点围绕健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优化养老服务布局,引导设施向需求集中区域配置,提升设施利用效能,预留建设发展空间,促进养老服务扩容提质,实现服务供给与需求协调适配。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要作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重点,与医疗卫生、教育等规划有效衔接,涉及空间用地需求的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选址要求: 区域选择:老年人口密度较高的地区应作为养老服务设施的重点配置区域,选址一般位于城镇开发边界或村庄建设边界范围内,优先设置在老年人较为集聚、养老需求较为集中的区域。 周边环境:应远离污染源、噪声源及危险品生产和储运场所,避让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宜与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服务设施综合设置或相邻布局,方便子女探望,适应老年人出行需求,周边基础设施应相对完善,有相对独立的出入口,与周边住宅区域互不干扰。 楼层选择:养老服务设施不宜安排在地下层、半地下层和夹层,鼓励通过复合功能用地方式设立养老服务设施,且不宜与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等混合设置。规划标准: 床位规划:要结合未来5-15年人口老龄化趋势预测所需养老服务设施数量。到2030年机构养老服务设施中的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养老服务床位总数比例要达到70%,到2035年达到80%。高龄、失能老年人口比例较高的地区,可适当提高养老机构床位数量和护理型床位比例标准。机构养老服务单个设施建设规模一般不宜超过500张养老服务床位。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一般宜具有全日托养、日间照料、老年助餐等功能,为辖区老年人就近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一般宜具有日间照料、老年助餐、上门服务等功能,具备条件的可开展短期全日托养服务。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形成资源共享、功能互补格局,共同构建一刻钟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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