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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办法》已经公布,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从细化耕地保护职责、支持粮食生产经营、加强储备安全管理等多个方面入手,保障粮食安全,具体内容如下:细化耕地保护职责:细化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耕地占补平衡、质量保护、用途管控等方面的职责,遏制破坏耕地等行为。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推动河流治理和灌区改造,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沟渠整治。支持粮食生产经营:支持粮食作物种业发展,强化科技支撑,推动农业重大科技联合攻关和成果转化。落实粮食奖补、保险政策,调动粮食生产者和产粮大县种粮积极性,鼓励适度规模经营。对因自然灾害等造成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小麦和稻谷,省人民政府可组织保护性收购。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细化承储省级政府粮食储备的企业剥离商业性经营业务规定。支持高标准粮仓建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规划建设符合现代化储粮标准的粮食仓储设施。规范粮食流通市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范粮食流通市场秩序,加强粮食收购管理。省人民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主管部门应当协调联动地方政府储备粮的收储、销售,调节粮食供求,稳定粮食市场,保护种粮农民利益。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落实财政、税收、金融等粮食产业支持政策,支持粮食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推动粮食产销跨区域合作,运用新技术,依托粮食交易大会、电商平台等拓宽粮食销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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