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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全面取消餐饮经营场所面积要求,8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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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7-27 12:5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是的,北京市市场监管局修订的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将于2025年8月1日实施,新规全面取消了餐饮经营场所面积要求。原细则规定餐饮服务经营场所面积不得低于6平方米、中央厨房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处理区面积不得低于150平方米,专间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且大于食品处理区面积10%。修订后,这些面积限制均被取消,食品经营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满足食品安全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布局设置。此外,新规还拓展了免于现场核查的范围,对于除散装熟食以外的食品销售、食品经营管理类经营项目以及餐饮服务经营者从事的食品销售类经营项目,均无需现场核查。同时,食品销售经营者对散装熟食进行分切、分装等简单处理,只需设立专用操作区,不再要求设立专间。这些举措将有效降低餐饮经营的准入门槛和成本,激发食品经营行业的创新活力,更好地适应食品经营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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