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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育种创新让“仿种子”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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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7-26 23:55: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仿种子”是指对某个品种或亲本进行简单修饰、模仿改良而成的品种,这类品种与原品种没有显著区别,甚至可能盗用他人亲本,仿冒、套用他人品种,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不利于种业自主创新。保护育种创新可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加强技术检测、强化执法监管等措施,让“仿种子”无处遁形,具体如下: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我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扩大了品种权的保护范围,延长了保护环节,将品种权保护范围由授权品种繁殖材料扩大到授权品种繁殖材料及由未经许可利用授权品种繁殖材料获得的收获材料。同时明确了实质性派生品种等三类特殊品种间的权利控制关系,规定其商业化须经原始品种权利人许可,还规定了合法来源抗辩规则,适当延长了品种权保护期限,为育种创新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让打击“仿种子”有法可依。加强检测技术研发:农业农村部积极推进农作物品种DNA指纹检测技术研发与应用,加快建立农作物品种DNA鉴定技术体系,陆续构建了5种主要农作物和29种非主要农作物分子检测标准体系,并推出全国统一的品种DNA指纹库公共平台。该平台具备查询、比对、鉴定、分析4大功能,能为保护种业知识产权、打击假冒伪劣套牌侵权提供有力的DNA分子检测技术支撑,通过DNA指纹“验明正身”,使“仿种子”无所遁形。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农业农村部自2021年以来已连续4年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推进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执法。同时深入推进“仿种子”问题治理,利用DNA分子检测技术,开展问题登记品种清理工作,已陆续发布多批撤销登记品种公告,完成了向日葵“仿种子”清理,正在开展黄瓜、甜瓜等登记作物问题品种清理工作,持续净化种业市场,维护育种创新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创新支持体系:构建以企业为核心的种业科技创新体系,通过财政激励、税收优惠、金融支持等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展植物新品种选育和关键技术研发。企业作为经营主体,在创新资源整合、技术应用和市场推广方面具有独特优势,有助于从源头推动育种创新,减少对现有品种的模仿,从根本上遏制“仿种子”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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