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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服务农村改革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乡村振兴资金投放。具体内容如下:加大重点领域金融资源投入: 增强粮食安全金融保障:加大对粮食主产区、产粮大县信贷资源倾斜,深化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金融服务,加强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金融供给。 巩固拓展金融帮扶成果:继续落实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保持脱贫地区信贷投放力度不减。提升定点帮扶质效,优化联农带农金融支持模式,谋划过渡期后的金融帮扶机制。 深化乡村富民产业金融服务:拓宽抵押担保方式,创新乡村“土特产”融资模式和专属金融产品,推广“一链一策”金融服务模式,丰富金融产品供给,支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提升乡村建设金融服务水平:通过投贷联动、组建银团等方式,提供多元化融资方案,支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因地制宜提供债券融资等综合性融资服务,支持县域城乡融合和新型城镇化建设。 强化金融赋能乡村治理质效:增强“农文旅”深度融合金融服务供给,用好信贷市场服务平台,赋能数字乡村发展。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健全金融服务农村改革体制机制: - 鼓励各地探索建立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的确权颁证、抵押登记等管理制度,扩大抵押融资覆盖面,推动盘活农村资源资产。 - 强化金融机构授信用信管理,优化完善金融供给机制。 - 综合运用货币、信贷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发行“三农”、小微、绿色专项金融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乡村振兴债券。强化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等方式运用,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增信功能,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加强与农业农村部等部门的协同配合,聚焦服务农村改革,提升金融支农效能,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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