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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德医疗未直接披露名为“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相关文件,但根据其发布的公告及相关制度,可梳理出投资决策管理相关内容,具体如下:投资决策权限:根据《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等事项。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投资管理组织与职责: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是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投资管理有关重大问题的议事机构,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其对相关事项的研究和建议以书面提案的形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投资项目决策程序:对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投资事项,需经董事会或监事会审议通过。如2024年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也需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如2022年公司使用不超过6,000万元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投资风险控制:公司建立了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财经管理部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同时,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决策授权:在一定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公司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法律文件。如在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规定额度内行使该项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由财经管理部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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