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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司法局: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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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7-17 12:28: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乌兰察布司法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监督新模式,通过多种举措提升执法监督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具体如下:“行政执法监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合作机制:贯彻相关通知精神,构建双向联动机制。12345热线向行政执法监督部门推送行政执法类诉求事项,涉及城市管理、市场秩序等方面,截至目前已推送3438条,确保监督部门及时了解群众诉求。监督部门对推送信息分类处置,如针对部分旗县市区城管等主体可能存在的乱执法问题43条进行重点督办,并开展专项监督。同时,面对职责边界不清等复杂问题,通过联席会议会商研判,厘清职责,解决争议。“伴随式+驻点式”社会监督模式:下发相关通知,明确社会监督员工作职责和方式,各旗县市区司法局组织开展社会监督员培训、发证等工作。丰镇市、察右后旗等地邀请社会监督员参与重点行政执法领域全过程,实施“伴随式”监督,实现监督“零距离”。察右后旗还组织社会监督员深入苏木乡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此外,丰镇市将“驻点式”监督引入政务服务大厅,监督行政行为合法性,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执法监督+调解”协同模式:以察哈尔右翼后旗司法局为例,在火山景区创新此模式。五一假期期间,安排工作人员全天候驻点景区,对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执法行为全流程监督,检查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程序等关键环节,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同时,执法监督员兼任调解员,在景区设立调解点,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执法监督与纠纷调解”无缝衔接。还建立闭环管理机制,针对发现问题向责任部门发送《执法建议书》,开展普法宣传,收集意见建议,从源头减少矛盾。设立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乌兰察布市司法局与市工商联在全市范围内设立16家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每家企业选聘一名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联系点负责反映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参加监督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司法局则及时解答联系点咨询,处理反映的问题,对普遍性问题分析解决,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11+”司法所服务模式:全市在11个旗县市区共12个司法所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试点。通过公布行政执法监督电话、邮箱等方式,及时受理、调查、处理投诉。同时,借助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规范行政执法的先进经验,通报违法违规反面案例,发挥司法所在行政执法监督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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