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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防范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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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7-14 09:33: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7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了“关于防范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的风险提示”。近期,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混淆概念、不实承诺、隐瞒风险等虚假宣传手段,诱导消费者办理网络贷款,不仅给消费者带来沉重经济负担,还可能使其陷入法律纠纷,总局提醒广大群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具体内容如下: 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的“套路”混淆概念误导贷款: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利用言语误差,如以“分期缴费”“分期付款”替代“分期贷款”,误导消费者在未充分了解合同内容的情况下,完成线上签字或刷脸认证,签署网络贷款合同。同时,还可能通过诱导填写或技术手段窃取等方式收集个人信息,转卖给其他机构用于诈骗等非法用途。不实承诺诱导贷款:部分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欺诈性承诺、夸大效果、杜撰信息,如宣传“包过拿证”“政策即将变化”“报名后国家有助学金奖励”甚至承诺就业保障等,引诱、催促消费者报名并办理贷款。还会在合同中模糊内容表述或设置苛刻条款,增加解约成本,有些机构或平台实为“壳公司”,骗取钱财后便跑路,导致消费者维权困难。隐瞒贷款实际成本: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只宣传较低的表面利率、日利率、月利率,不披露较高的实际利率、年化利率、综合借贷成本,诱导消费者过度借贷。或者在宣传时模糊收费标准,故意隐瞒额外费用,实际操作中以“额外服务”“高端定制”、违约金等名义额外收费,使消费者实际支付的息费远超预期。 金融监管总局给消费者的提示宣传内容辨仔细:消费者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夸大其词或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对于超出合理范围的高回报承诺、高薪酬待遇等宣传内容,应理性分析、多方查证,核实宣传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拒绝各类话术套路诱惑。机构资质需核实:在选择各类服务时,优先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机构或平台。可通过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官方网站,查询机构或平台业务资质,了解其经营和服务范围,避免陷入骗贷陷阱。合同条款看清晰:签订合同前,需仔细考虑合同实质,辨别是贷款合同还是一般民事合同,不轻信、不冲动,不在诱惑或催促下贸然签约。签订合同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警惕格式条款陷阱,重点关注收费标准、退款政策、服务内容、承诺保障等条款,不要忽略风险提示信息。若发现合同中有不合理条款或模糊表述,应要求机构解释,或暂停签订,充分考虑后再作决定。个人信息要保密:在办理业务时,务必谨慎提供个人信息,保管好个人身份证号、银行账户、验证码等,避免信息泄露风险。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定期检查账户异常情况,若发现个人信息可能泄露,应及时联系相关金融机构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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