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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25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25年1月1日起,为2024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4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2%。具体调整情况如下:调整办法: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重点向养老金水平较低群体倾斜。 定额调整: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不论基本养老金水平高低,都按统一金额上调,体现公平原则。 挂钩调整:与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和基本养老金待遇水平相关联,体现“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激励机制。 适当倾斜:体现对重点群体的关怀,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可适当提高调整水平。资金来源: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资金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等所需资金予以适当补助,地方财政也会对本地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新增支出安排资金给予一定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紧组织实施,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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