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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风险提示:防范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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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7-11 19:36: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7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发布《关于防范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警惕近期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虚假宣传手段诱导办理网络贷款的行为。 虚假宣传诱导网络贷款的“套路”混淆概念误导贷款: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利用言语误差,如以“分期缴费”“分期付款”替代“分期贷款”,有意误导消费者在未充分了解服务内容和合同条款的情况下,签署网络贷款合同。还可能通过诱导填写或技术手段窃取等方式收集个人信息,转卖给其他机构用于诈骗等非法用途。不实承诺诱导贷款: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通过欺诈性承诺、夸大效果,如宣传“包过拿证”“政策即将变化”“报名后国家有助学金奖励”甚至承诺就业保障等,引诱消费者报名并办理贷款。同时在合同中模糊内容表述或设置极为苛刻的条款,增加解约成本。有些机构或平台实为“壳公司”,无法提供实质服务,甚至会跑路逃避责任。隐瞒贷款实际成本:一些不法机构或平台只宣传较低的表面利率、日利率、月利率,不披露较高的实际利率、年化利率、综合借贷成本,诱导消费者过度借贷。或者在宣传时模糊收费标准,故意隐瞒额外费用,实际操作中以“额外服务”“高端定制”、违约金等名义额外收费,导致消费者实际支付的息费远超预期。 金融监管总局的相关提示宣传内容辨仔细:消费者需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夸大其词或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对于超出合理范围的高回报承诺等宣传内容,应理性分析、多方查证,拒绝各类话术套路诱惑。机构资质需核实:在选择各类服务时,优先选择具有合法资质、信誉良好的机构或平台。可通过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官方网站,查询机构或平台业务资质,避免陷入骗贷陷阱。合同条款看清晰:签订合同前,需仔细考虑合同实质,辨别合同类型,不轻信、不冲动签约。签订合同时,认真阅读合同条款,警惕格式条款陷阱,重点关注收费标准、退款政策等条款,不要忽略风险提示信息。若发现不合理条款或模糊表述,应要求机构解释或暂停签订。个人信息要保密:在办理业务时,务必谨慎提供个人信息,保管好个人身份证号、银行账户、验证码等。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定期检查账户异常情况,若发现信息可能泄露,应及时联系相关金融机构并采取必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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