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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在同一天发布了第6号、第7号共2条省总河长令,安排部署全省河湖长制工作,全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相关内容如下:第6号省总河长令:印发《四川省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2030年)》。该方案以流域为单元,以河湖水系为脉络,以各地“母亲河”为重点,强化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明确了未来六年四川幸福河湖建设的主要目标和建设任务。根据方案,2025—2030年,四川规划在全省13个流域21个市(州)建设幸福河湖315条,其中河流312条,湖泊3个。同时确定了“双屏四水一带”的总体布局,双屏即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四水即长江(金沙江)水系、岷沱江水系、嘉陵江水系、黄河水系,一带为成渝协同治理带。第7号省总河长令:发布《2025年四川省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同样提出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2025年要在全省累计建成100个“安澜、生态、宜居、智慧、文化、发展”的幸福河湖。要点指出,四川将加快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完成射水河、古宋河等4条国家级幸福河湖建设,积极申报2025年国家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完成2025年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开展年度省级幸福河湖评选等。四川自2019年起将幸福河湖建设纳入每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2023年发布的第4号省总河长令决定在全省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力争2025年建成一批先行先试的幸福河湖,到2035年全省规模以上河湖城镇建成区段总体建成幸福河湖。此次一天发布2条省总河长令,是对幸福河湖建设工作的进一步推进和细化,有助于持续改善河湖生态环境,以高品质河湖生态环境支撑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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