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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种”电子烟网络大肆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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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7-9 02: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法治日报》记者调查,尽管相关部门一直强化电子烟管控,实施了电子烟“线上禁售令”等政策,但仍有“变种”电子烟在网络上大肆售卖。具体情况如下:售卖形式:电商平台涌现出各类号称“不含烟碱(尼古丁)”的雾化器产品,其款式造型和抽吸方式都与电子烟颇为相似,且有多种口味,商家以此为噱头宣传引流。一些买家和卖家会通过私聊添加联系方式,后期在社交平台私下交易。也有商家让消费者拍下雾化器产品,实际发货却是电子烟。监管举措:针对电子雾化器成为新型电子烟的问题,相关部门已给予关注。国家烟草专卖局明确,不含烟碱成分,全部或部分雾化为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产品,依照电子烟的规定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药监局开展联合调研,研究加强监管的举措。国家药监局还作废了相关医用加热雾化器分类结果,从源头上杜绝草本雾化电子烟取得医疗器械注册。专家观点: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电商平台对与电子烟极为相似的电子雾化器等打“擦边球”产品默认甚至助推,是责任缺失。应压实电商平台责任,让其屏蔽相关关键词,严格审核产品,剔除可疑商品,检查商家“暗箱操作”引流等行为。厦门大学法学院烟草法律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姜孝贤指出,判断一款电子雾化器产品是否属于电子烟,需结合产品名称、功效宣称等因素综合判断。若平台未能有效履行监管职责,将面临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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