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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独角兽”企业跑出加速度,需要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自身等各方协同发力,可从完善政策支持、加强金融扶持、强化企业创新能力等方面着手。具体如下:政策扶持方面: 优化审批与准入:在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兴领域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破除隐性壁垒,降低独角兽企业的准入门槛,支持它们参与国家级战略项目。 建立协同机制:建立跨部门政策协同机制,针对企业成长不同阶段提供差异化服务,对企业的重点项目实行“一事一议”专项支持,避免政策执行中的“碎片化”现象。 强化创新生态:鼓励头部企业、国有企业和科研机构向独角兽企业开放技术平台和实验资源,共建联合研发中心,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保护知识产权: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转化机制,建立快速审查和维权通道,降低企业创新风险,让企业敢于创新。 实施包容监管:对创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允许一定范围内试错容错,避免“一刀切”管理制约企业发展活力,为企业创新发展预留空间。资金支持方面: 拓展融资渠道:针对科技创新企业特点优化上市标准,探索建立与新经济形态适配的专属融资通道,推动债券市场创新,开发知识产权证券化等结构化金融产品。 健全融资工具:拓宽融资工具协同,健全科技保险服务体系,试点研发风险共担机制,优化跨境资本流动管理,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化资本运作。 加大税收优惠:建立研发投入超额抵扣机制,扩大企业创新设备加速折旧范围,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对企业的倾斜机制,减轻企业负担,增加企业资金投入。人才倾斜方面: 优化引进机制:推行“高端人才目录动态清单”,对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战略性领域人才放宽落户限制,配套住房补贴、子女教育等福利,增强人才吸引力。 促进人才流动:建立跨区域人才协同机制,简化档案转移、职称互认等行政程序,促进区域间人才资源互补,方便人才在不同地区和企业间流动。 健全培养体系:依托行业头部企业建设产业人才培训基地,开发职业能力认证标准;鼓励高校根据企业需求调整专业课程,设立联合实验室定向输送技术人才。 拓展全球布局:支持企业在海外设立研发中心或离岸创新基地,通过“海外人才驿站”吸引国际顶尖科学家、工程师加盟;优化留学生回国就业政策,优先向独角兽企业推荐专业对口人才。企业自身方面:独角兽企业要强化创新引领,努力在新领域新赛道脱颖而出。需在做强主业上持续用力,在竞争中保持优势;聚焦前沿领域和创新性、颠覆性技术开展攻关,掌握更多的“独门绝技”,提升核心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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