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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多个方面提出举措,为金融助力消费增长划重点、指方向。具体内容如下:明确金融支持消费的重点领域: 商品消费:围绕重点场景和重点人群,优化消费信贷产品,满足消费者差异化、个性化消费需求。继续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金融服务,强化金融支持外贸企业拓内销力度,完善内贸险服务,扩大外贸优品消费。 服务消费:增加对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等领域经营主体的融资支持,挖掘基础性服务消费潜力。围绕文化旅游、体育、娱乐、教育培训、居住服务等领域创新融资模式,激发改善性服务消费活力。 新型消费:探索金融支持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的有效渠道和方式,加强金融创新,支持发展体验消费、智能消费、定制消费等消费新模式,鼓励金融机构与商家合作开发适合新型消费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指明金融发力的重要方向: 支持增强居民消费能力:夯实宏观经济金融基础,支持居民就业增收,如强化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实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等。优化保险保障,鼓励研发个人养老金专属产品,扩大商业健康保险覆盖面等,积极培育消费需求。 支持提高消费供应效率:围绕适老改造、体育设施、充电装备等消费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以及交通、物流、供应链等商贸流通项目,探索创新适应资金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加大贷款投放力度,促进提升消费供给效能。 加强基础金融服务:从优化消费支付服务、健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三个维度,助力优化消费环境,激发消费活力,提升消费者的消费意愿与消费热情。《意见》从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挖掘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提升消费供给效能、优化消费环境和政策支撑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了19项重点举措。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动《意见》各项举措实施落地,为更好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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