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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提振和扩大消费的指导意见》,从支持增强消费能力、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挖掘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提升消费供给效能、优化消费环境和政策支撑保障等六个方面提出19项重点举措。具体如下: 支持增强消费能力,培育消费需求1. 夯实宏观经济基础,稳定消费预期。加大实体经济支持力度,强化金融与财政、产业等政策协同联动。实施好货币政策,加强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保持流动性充裕,持续推动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实施好财政政策,发挥消费积极作用。健全资本市场功能,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2. 支持居民就业增收,增强消费信心。强化民营和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金融服务。创新适应家庭财富管理需求的金融产品,规范居民投资理财业务,提高居民财产性收入。3. 支持优化保障体系,提升消费意愿。鼓励金融机构研发个人养老金专属产品,促进养老财富储备和稳健增值。加快推进商业保险年金产品创新。 扩大消费领域金融供给,提升服务能力1. 发挥信贷支持主渠道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架构和专业团队,创新优化信贷产品,加大对符合条件的消费行业经营主体首贷、续贷、信用贷、中长期贷款支持力度。2. 强化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激励。设立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额度5000亿元,对相关金融机构发放的服务消费重点领域贷款,可按贷款本金的100%申请再贷款。3. 加大债券市场融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教育等服务消费领域企业以及科创企业发行债券。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发行金融债券。4. 积极发展股权融资。支持消费产业链上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通过发行上市、“新三板”挂牌等方式融资。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资,发挥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作用。 挖掘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加大消费重点领域金融支持1. 推动扩大商品消费。鼓励金融机构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金融服务。强化金融支持外贸企业拓内销力度,完善内贸险服务,扩大外贸优品消费。加强对绿色智能家电家居生产和消费的金融支持。2. 支持发展服务消费。加大对服务消费重点领域信贷支持力度,提供个性化、差异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增加对批发零售、餐饮住宿、家政服务、养老托育等领域信贷投放,丰富适合小微企业的信用类金融产品。围绕文化旅游等领域创新融资模式。3. 助力培育新型消费。探索金融支持数字消费、绿色消费、健康消费等新型消费的有效渠道和方式。鼓励金融机构与社交电商、直播电商等开展合作,满足商户和消费者融资需求。 促进提升消费供给效能,支持消费基础设施建设1. 围绕文旅体育设施等消费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探索创新金融产品和融资模式。2. 鼓励金融机构主动对接消费领域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优化贷款审批条件,加大贷款投放力度。3. 支持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培育建设,提供全产业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4. 支持符合条件的消费基础设施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 优化消费环境,持续推进支付便利化建设1. 支持金融机构聚焦重点消费场景,持续推进支付便利化建设,提升各类支付方式的兼容性,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支付体验。2. 提升适老化支付服务水平,优化外卡受理环境,深化信用卡消费场景合作,满足老年人、外籍来华人员等群体支付服务需求。3. 鼓励试点地区在消费领域积极稳妥推行数字人民币。 政策支撑保障,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评估1. 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2. 强化金融监管,确保金融支持消费健康有序发展。3. 建立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及时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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