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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的通知》,从拓宽多元就业渠道、提升求职就业能力、强化就业服务保障、营造良好就业环境四个方面,推出17项举措,全力以赴做好2025年天津市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具体如下:拓宽多元就业渠道 扩大市场化就业岗位:综合运用社保补贴、岗位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支持经营主体稳岗拓岗。挖掘新质生产力、消费新热点、重点民生服务领域就业岗位,推动高校与各区重点企业、产业园区合作共建,组织对接各类企业促进人岗匹配。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和社会组织,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挖掘基层就业空间:依托各类服务平台动态发布城乡社区就业岗位,统筹推进基层服务项目,结合科技计划项目和创新基地平台建设招录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工作。 稳定公共部门岗位规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定向招聘应届毕业生岗位占全年计划招聘总人数的50%以上,力争6月底前完成拟聘用人员公示。稳定扩大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规模,延续实施国有企业一次性增人增资政策。 支持青年自主创业:建好用好创业孵化基地,兑现相关补贴,鼓励孵化载体吸纳青年创业。举办创业大赛,促进项目在津孵化落地。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可申请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并按规定给予贴息支持。提升求职就业能力 扎实推进就业能力提升计划:推动高校教学、就业部门调研企业需求,针对性开设“微专业”课程,重点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就业培训,指导相关学科专业点学生参与学习,鼓励高校允许就业状况不佳专业学生转专业或辅修。 全面推广求职能力实训营:举办师资培训班和学员班,面向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青年和登记失业青年,开展互动教学及体验活动,帮助提升求职能力。 实施青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大学生就业技能培训专项活动,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加强数字人才培育,开发相关培训项目和“微专业”课程,推行工学一体化、学徒制等培养培训模式。 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新认定一批就业见习基地,开发更多科研类、技术类、管理类就业见习岗位,全年募集见习岗位2.1万个。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见习基地,按规定给予剩余期限见习生活费补贴。强化就业服务保障 做实做细高校就业指导帮扶:加强大学生生涯教育和就业指导,打造名师金课。落实高校包联困难学生就业制度,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策”,落实“三个优先”和“三个三”要求。 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推动政策宣传、招聘服务、就业指导、创业服务、职业培训、困难帮扶等“六进”校园,邀请专业力量进校园,鼓励有条件的区与高校合作设立就业驿站。 开展高校人社厅局长结对帮扶活动:市人社局会同市教委选取就业工作任务重、压力大的高校,定点走访调研,定向提供服务,针对性筛选、推送岗位信息,提供职业指导、创业辅导等服务。 实施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服务攻坚行动:7月底前完成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信息交接,完善实名台账,为毕业生普遍提供至少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及1次培训或见习机会,聚焦困难高校毕业生,落实包保责任,针对性提供3至5个高质量岗位信息。 开展“职引未来”系列招聘活动:全年接续举办多种招聘活动,积极运用直播带岗、“人工智能+”等手段精准推送岗位信息。高校毕业生较为集中的区,每周至少举办1次专业性招聘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综合性招聘活动。 建立失业青年常态化帮扶机制:宣传推广未就业毕业生求职登记小程序,开放线上线下求助渠道,引导青年求职登记。依托就业驿站、零工市场等为异地求职青年提供“一站式”服务。营造良好就业环境 加强招聘信息审核:指导用人单位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依法依规设置招聘条件,不得发布歧视性、虚假和欺诈等非法信息,不得发布与岗位职责适配性无关的限制性条件。 维护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依法打击培训贷、付费实习、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查处滥用试用期、不签订劳动合同等乱象。加强侵权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发布招聘求职陷阱提示,加大防电信网络诈骗宣传,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强化宣传引导: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制作发布政策清单、服务项目清单、招聘活动清单,提升政策服务知晓度。开展就业观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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