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6月17日,福建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围绕稳岗扩岗政策保障、鼓励毕业生面向中小微企业就业、提升就业能力等10个方面推出23条举措。具体内容如下:1. 落实各地属地责任: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纳入促进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各地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6月,各地至少举办1场综合性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开展公共就业服务进校园活动。聚焦先进制造业和重点产业链等拓宽岗位资源,推动建立县域重点产业链企业与院校校企合作机制,依托省级人社部门建立的毕业生统一服务平台实行岗位集中发布。2. 压实高校主体责任:各高校落实“一把手”工程,加强就业服务工作队伍建设。深化“高校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新建高校书记、校(院)长拜访用人单位原则上不少于100家,对2024届毕业去向落实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高校,校领导班子新开拓用人单位不少于100家。6月,各高校至少举办2场校园招聘会,建立高校“招聘周”制度。3. 强化稳岗扩岗政策保障:加大企业吸纳就业支持,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社会组织招用高校毕业生可参照企业按规定每招用1人给予不超过1500元的补助。对招用相关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深化政银企合作,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实施稳岗扩岗专项贷款。4. 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供给:鼓励各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服务,落实大学生就业引航计划,开展多种活动为毕业生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支持各地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公共服务。5. 鼓励面向中小微企业就业: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2025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首次参加福建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2026年3月31日前在同一单位连续缴费满3个月后,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6. 积极引导基层就业:稳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创新实施地方基层服务项目,加大基层服务岗位开发力度。鼓励面向县域重点产业就业,高校与县域重点产业链企业开展合作,各县(市、区)每年到高校开展针对性送岗引才等活动不低于3场,对县域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或高校毕业生到县域中小微企业就业的,落实扩岗补助和岗位补贴。7. 支持创业创新: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继续组织遴选大中专毕业生创业项目,给予3万至10万元资金扶持。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载体要放宽高校毕业生创业入驻条件并免费开放,鼓励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创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咨询指导等服务,办好各类创业活动,支持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活动补助。8. 强化就业能力提升:推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落实就业能力提升“双千”计划,支持高校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赋能就业等培训,组织社会需求不足相关学科专业学生参与“微专业”或培训课程学习,允许近年持续就业状况不佳相关专业学生按规定转专业或辅修其他专业。实施培训就业直通车工程,开展求职能力实训,深化“扬帆计划”等实习活动,再开发一批就业见习岗位。9. 强化就业服务保障:对毕业时暂未落实就业的毕业生,所在高校可为毕业生提供免费住宿至8月底,有条件的地区可为异地求职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短期免费住宿或发放住宿补贴。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推行求职就业“一件事”集成化办理。加强就业权益保护,打击就业歧视和虚假招聘等行为。10. 加强部门协同推进:各地人社、教育、财政、国资等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定期调度机制,加强工作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宣传引导,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宣传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事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