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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网信办就《直播电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确定的2025年重点立法任务之一,旨在进一步规范直播电商市场秩序,维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直播电商健康发展。具体情况如下:主要内容: 细化平台责任义务:明确平台经营者在违规处置、资质核验、信息报送等方面的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平台协议规则,加强对相关主体的身份认证和资质审核,强化违法违规行为处置,协助消费者维权等。 明确相关主体责任:强化直播间运营者责任,要求建立商品信息发布审核等制度,不得虚假宣传。规范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行为,要求加强人员管理,建立培训、选品等制度。要求直播营销人员真实介绍商品,不得欺骗消费者。 强化监督管理手段:规定了直播电商活动的管辖适用、协同监管等内容。若监管部门要求平台对违法违规主体采取处置措施,平台应予以配合。 明确法律责任:细化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处罚依据,增强办法的可操作性和针对性。制定思路: 统筹发展与安全:既促进行业规范健康创新发展,又针对行业乱象,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及市场秩序。 强调制度供给:构建直播电商行业基础性监管制度,规范主体法律责任和义务,探索流量监管,推动建立培训、黑名单管理等制度。 发挥平台作用:落实平台经营者主体责任,通过平台向其他主体传导监管压力,实现监管效率最大化。 突出主体规范:加强对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和直播营销人员的规范,推动协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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