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下是关于西藏和平解放74周年以来生态守护方面的情况: 政策法规保障完善法规体系:西藏自治区政府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等一系列生态保护和修复的法律条例,2024年5月30日,《西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审议通过,并于8月1日起施行,为生态保护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落实国家法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将生态保护纳入法治化轨道,明确生态保护红线,实施差别化的保护策略与管理措施,着力保障高原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生态系统保护水资源保护 河湖长制全面推行:全区1.47万名河湖长全面履职,5.9万名“水生态保护和村级水管员”深入一线巡河巡湖,累计巡查河湖132万人次,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护。 重点河湖治理:对雅鲁藏布江及其支流开展了系统治理工作,拉萨河城区段建设节制闸,新增城市水域面积300多公顷,打造拉萨河国家级水利风景区;争取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6亿元,支持拉萨河、年楚河等重点河湖流域水生态修复和水污染防治项目。土地资源保护 国土绿化行动:2024年完成营造林106万亩,修复治理退化草原600万亩,新增庭院绿化面积6000亩;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累计完成营造林、播种造林、巩固提升近70万亩。 生态搬迁项目:拉萨市当雄县积极推进高海拔生态搬迁项目,探索出了“首绿换金”的发展模式,实现了生态搬迁与经济发展的双赢。生物多样性保护 自然保护区建设:建立各类自然保护区47个,总面积达41.22万平方公里,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 物种保护行动:波密县检察院针对嘎朗湖外来鱼种问题,与多家单位座谈,规范放生活动,开展增殖放流科普与普法宣传活动,放流45万尾本土鱼苗。 监督管理强化检察监督发力:西藏检察机关启动“亚洲水塔”保护专项行动,加强对冰川、河湖、湿地、江河源头的综合保护;林芝市、拉萨市等四市检察院联合印发《雅鲁藏布江流域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协作机制》,共同守护雅鲁藏布江生态。科技手段助力:亚东县检察院借助卫星遥感技术进行精准监督,确定受损面积,推动生态功能恢复;林芝、拉萨等地检察机关建立快速检验实验室,配备土壤重金属快速检测仪、水质检测仪等,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生态经济发展绿色能源外送:2024年“藏电外送”电量17.91亿千瓦时,将西藏清洁能源外送到华北、华中、华东等5个地区14省市,创造经济效益约4.9亿元,助推中东部等地区节能降耗。生态产业发展:隆子县通过发展沙棘产业,出售沙棘果和沙棘苗,同时种植美国兰草等解决牛羊饲草料短缺问题,增加群众收入;那曲市羌塘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试点“生态产业反哺”模式,实现了生态与经济的和谐共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