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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网捕鸟网售获利1.8万元 触犯法网获刑道歉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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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5-24 03: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王某和龙某便是“张网捕鸟网售获利1.8万元,触犯法网获刑道歉又赔偿”的当事人。以下是具体情况:案件经过:棕头鸦雀是国家“三有”陆生野生动物,2012年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2023年5月,王某为赚钱照着微信群里的视频学习捕鸟技术,从网上购买捕鸟工具,在江苏省丹阳市郊外张网捕捉棕头鸦雀。截至同年8月,王某与同伙龙某共捕获棕头鸦雀150只,并将其卖至福建、广东等8省(区)31市,获利1.8万余元。2023年8月,二人在捕鸟时被警方抓获。法律依据与判决结果:根据江苏省相关规定,每年3月1日至11月30日为禁猎期,捕鸟丝网属于禁止使用的狩猎工具。王某、龙某的行为违反了狩猎法规,构成非法狩猎罪。2024年11月,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判处龙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2025年1月,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二人赔偿生态资源损失费、承担专家评估费用,并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3月13日,二人在国家级媒体上刊登了公开致歉信,截至3月25日,已全部缴纳了生态资源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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