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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0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它从多个方面回应了企业核心关切。具体如下:解决企业贷款难问题: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三章“投资融资促进”作了专门规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普惠金融司副司长尹优平表示,监管部门不断优化信贷供给政策,对小微企业提出一系列差异化监管政策。如在资本监管方面,对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资本权重给予八五折到七五折优惠;在不良容忍方面,将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放宽至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此提高银行放贷积极性。保障公平竞争环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副司长张道阳表示,结合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将加强公平竞争审查,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确保从中央到地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政策补贴等政策出台不偏不倚。同时强化反垄断和反不当竞争执法,严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支持各类企业在公平竞争中发展壮大。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局长刘波表示,将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下大力气纠治行政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包括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行为,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行为,执法标准不一致和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以及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违反执法行为规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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