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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抱团打官司逐渐成为消费维权的有效方式,被视为消费维权的“撒手锏”。以下是具体介绍:政策支持与各地实践:2021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明确探索建立消费者集体诉讼制度。2022年,国务院办公厅也发文提出相关意见。重庆、吉林、广东等地消费者组织积极响应,重庆从2021年8月至2025年4月,市及各区县消委会共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100起,涉及消费者3903名,诉讼金额达3251.26万元,其中92起已开庭审理且均胜诉,帮助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48.15万元。优势与作用: 破解维权困境:集体诉讼通过“一案多诉”集约化模式,能有效化解预付式消费纠纷难题。例如,重庆市黔江区消委会曾联合重庆市消委会,支持57名老年消费者就奶粉店停业失联致预付款无法退还问题提起集体诉讼,最终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全部货款。吉林省消协也曾支持18名消费者就游泳健身馆办卡后无法享受服务问题提起集体诉讼,经法院调解,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降低维权成本:个体消费者维权常面临成本高、举证难、周期长等问题,而抱团打官司可分摊维权成本,放大维权声音。如吉林省消协协调法院针对集体诉讼只立1个案件号、只交1份诉讼费、只开1次庭,有效破解了传统维权困境。 形成震慑效应:部分经营者得知消费者组织准备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后,考虑到应诉成本、失信“黑名单”等因素,会主动接受法院调解并积极履行退款或赔偿义务,对违法经营者形成了震慑。意义与影响: 重塑市场权力格局:传统消费关系中企业占优势,集体诉讼制度改变了这种不对称,使消费者能与企业平等对话,倒逼企业重新审视经营行为,促进市场秩序更公平。 创新社会治理模式:集体诉讼开辟了社会自我调节的新路径,能有效补充政府监管的盲区,减轻行政负担,激活社会自我净化功能。发展方向:当前,我国代表人诉讼制度存在适用范围有限、消费者组织诉讼主体资格不明确、胜诉酬金机制缺乏等问题。未来,应扩大集体诉讼适用范围,完善激励机制,培育专业消费者维权组织,培养公民的集体权利意识,让市场经济更加规范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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