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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警方再通报汽车拖猫事件 3人造谣网暴行拘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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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wen.mobi 发表于 2025-5-22 20: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5年5月22日,海口市公安局就“汽车拖猫”意外事件发布了再通报,3人因造谣他人“虐猫”、网暴当事人等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5月19日,海口发生“汽车拖猫”意外事件。5月20日,海口警方曾发布警情通报,确认为意外情况,未发现驾驶人李某某存在故意伤害猫的行为。然而,事件发生后,史某某(男,30岁)在毫无事实依据的情况下,公然在社交平台编造传播大量虚假信息,造谣他人“虐猫”,还恶意散布当事人个人信息。冉某某(女,25岁)轻信这些虚假信息,带领他人在公安机关门前呼喊口号声讨当事人,并进行网络直播,严重扰乱了公安机关正常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陈某(女,31岁)为制造社会舆论,在网络上随意散布公民个人信息,对公民隐私造成严重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海口市公安局对史某某、冉某某、陈某分别作出了上述处罚决定。此事件中其他涉嫌违法犯罪相关人员的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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