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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9日,“海南7旬老人为护孙儿砍伤酒后闹事者”事件有了新进展,当事人杨成杰已向海南第二中院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杨成杰是海南临高人,1947年出生。2017年8月31日,同村39岁的村民杨某全酒后来到他家门口,用石头砸他家的厨房屋顶,杨成杰8岁的孙子杨某冰出门查看,杨某全追赶后又掐住了他的脖子。杨成杰得知后提着一把勾刀出门,将杨某全砍伤,致其轻伤一级。2020年5月,杨成杰被临高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临高县人民法院一审认定杨成杰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杨成杰提起上诉后,二审法院认为杨成杰护孙心切,第一刀具有防卫性质,但此后几刀系泄愤,不过醉汉杨某全存在过错,因此将杨成杰的刑期调整为8个月。2021年4月,杨成杰刑满出狱。杨成杰不服一审、二审判决,向海南第二中院和海南省高院申诉,均被驳回。2022年6月,海南第二中院经审查认为,原一、二审判决可能存在适用法律不当,裁判结果可能存在错误,决定再审。2023年3月,临高县人民法院重新立案并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该案,临高县检察院撤回起诉。2023年5月9日,临高县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认为杨成杰没有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其行为构成正当防卫。杨成杰的国家赔偿申请金额约128万元,包括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赔偿金暂定112,372.92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返回赔偿申请人钩刀一把(若不返还则赔偿金额为100元)、返还或支付赔偿请求人被罚的罚金500元、赔偿请求人被判决给付醉汉杨某某的赔偿金57,072.98元及其利息,以及杨成杰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支出的交通、住宿、差旅费、律师费等11万元等。此外,申请还要求法院在有影响范围内为赔偿请求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对相关办案人员启动追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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